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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復鄉公所6月28日迄今,發出3份以阿美族語書寫的原居民保存地權利證書、部落事務會報及康年祭流動開會通知書,有收到通知的鄉民一起頭一頭霧水,還以為是英文,效果一念發現是羅馬拼音,還有部落的白叟家說,以前收到公文都還要向人扣問內容,目下當今一看就懂!
他指出,今年起原居民族區域有15個鄉鎮區公所將試行各類公函書轉譯成原居民族語言公函,估計要試行 翻譯原居民說話公文共有8種,分別為阿美語、泰雅語、排灣語、布農語、太魯閣語、魯凱語、賽夏語及拉阿魯哇語,目前花蓮縣則有吉安、瑞穗及光復鄉為試辦鄉鎮。
花蓮縣光復鄉公所日前發出第一份的阿美族「全族語公函書」,通知馬太鞍及太巴塱部落族人取回祖原居民保留地盤,讓收到公文的族人都相當認同。推動「原居民族說話發展法」的立委鄭天財也欣慰指出,這份阿美語公函是族語成長政策落實的首例!
徐秀珍說,由於光復鄉大部份部落是阿美族,信仰也多以上帝教等西方宗教為主,許多教會的聖歌也都是以羅馬拼音,對於老人家來講,羅馬拼音的公函在閱讀上並沒有障礙,至於年輕人也可以透過中文、族語對比,認識公文內容。
是個美善的起頭!鄭天財表示,全國有55萬多名原住民生齒中,花蓮縣就有9萬多名原居民,人數位居全國第一,是以當當局機關鞭策政策,毫不能疏忽部落族人的聲音與定見,欣見識方機關起頭依原居民族說話成長法第14條,以處所通行語書寫公函書。
光復鄉公所行原課長徐秀珍說,為了書寫族語內容合格式,鄉公所找來部落頭子耆老與族語老師一路來研究公函內容,針對要怎麼拚音,若何用字書寫,花了良多時候準備,終於完成以阿美族語書寫的公函書。

(中時)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170717005375-260405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萬國翻譯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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